学校简介
湖南大学坐落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校区位于湘江之滨、岳麓山下,享有“千年学府,百年名校”之誉。她不仅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23个学院,拥有2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专业学位授权,建有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 2 个、国家重点学科二级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5个。
其中专任教师1950余人,教授、副教授1400余人,院士9人(含双聘院士),“千人计划”学者30人,“万人计划”学者1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青年学者12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2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34人。
Part.1
招生专业
Part.2
申请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注: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得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参加课程学习;
Part.3
学习年限
一、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分为两个阶段:课程学习培养阶段(简称第一阶段)和撰写学位论文及答辩阶段(简称第二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须在八年内完成两个阶段的学习。
二、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完成学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三、第二阶段:申请人通过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完成学位论文的开题、撰写和答辩。
Part.4
课程培养方式
一、课堂集中授课;
二、周末授课,如遇节假日顺延;一个月1~2次课程。
(部分专业课程安排较频繁,一个月多次课程且非周末,部分课程寒暑假线下集中授课,暑假20~30天,寒假5~7天。授课时间一共两个暑假一个寒假)
Part.5
颁发证书
一、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由湖南大学法学院发课程合格证明材料。
二、申请硕士学位者,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要求,通过国家统考的学科综合水平及外语水平考试和论文答辩,按照湖南大学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流程完成各项申请工作,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定通过,可授予硕士学位。
Part.6
申请流程
提交报名申请——通过资格预审,并网上注册——现场确认审核——参加国家统一课程考试——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校考——撰写论文——通过答辩——授予学位。